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公益
成功案例
刑事动态
婚姻纠纷
婚姻财产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诉讼
律师公益
成功案例
刑事动态
婚姻财产
婚姻纠纷
事故诉讼
合同违约
事故认定
合同保全
劳工知识
劳动仲裁
协议离婚
刑事法规
文章详细
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123发布时间:
2018年6月22日
莱州刑事律师
导读: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本文根据民法的相关知识,为你解释了事故诉讼是否有实效限制的知识。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2.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的处理
3.下班搭同事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5.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
律师
B
北京专业的婚姻律师
D
大理未成年犯罪辩护律师
L
柳州租房合同纠纷律师
S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律师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莱州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80645126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