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宗琳律师,莱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文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现如今,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在家家户户都有了车辆之后,关于连环车祸的新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多车相撞,必定有人要承担,那么后面的车要承担怎样的呢今天就给大家带来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的相关知识。
一、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后车承担事故主要;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
二、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连环车祸一旦发生,没有人伤亡就是最大的幸运,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打起精神,谨慎驾驶。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连环车祸后车的认定标准与依据的相关知识,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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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普通程序,另一种是简易程序,在交通事故处理施行的简易程序中,如果经事故的双方签字认可的认定书,是不能再重新提出再次让主办警官制作事故认定书的。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交通事故认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呢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是怎样呢下面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两种程序: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是怎样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在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划分无异议的,交通警察可根据情况尽快认定,并通知双方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即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
对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累精神药品或是麻醉药品可能的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
对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作出的认定书是作为法律文书,决定事故的双方所承担的的大小与多少的法律依据,如在事后走诉讼程序,也是划分的唯一的证据。如果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审请。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是怎样这一问题的整理。